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來源: 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3-04-27 14:03 累計次數: 字體:[ ]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2 組織體系

2.1 蘇錫通園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簡稱區指揮部)及其職責

2.2 蘇錫通園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簡稱區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2.3 應急工作組

2.4 鎮(街)應急指揮機構

3 監測預警

3.1 監測預報

3.2 預警級別劃分

3.3 預警信息發布

3.4 預警準備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

4.2 應急響應啟動

4.3 應急響應行動

4.4 現場處置

4.5 社會動員

4.6 信息公布

4.7 應急變更與終止

5 恢復與重建

5.1 制定規劃和組織實施

5.2 調查評估

5.3 征用補償

5.4 災害保險

6 應急保障

6.1 隊伍保障

6.2 資金保障

6.3 物資保障

6.4 交通保障

6.5 通信保障

7 監督管理

7.1 表彰與責任

7.2 宣教培訓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8.2 預案實施時間

9 附件

9.1 名詞術語

9.2 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響應流程圖

9.3 防范應對氣象災害各主要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措施

(附表1-1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著力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江蘇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南通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影響蘇錫通園區區域內的臺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龍卷風、霜凍、冰凍、大霧、霾等氣象災害的防范和應對工作。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重污染天氣等災害處置,適用其他有關應急預案規定。

凡涉及跨行政區域,或超出我區處置能力,或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重大、特別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依據《南通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處置。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應急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部門間信息溝通,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促進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應對工作實施分級管理。氣象災害發生區域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本地區應急處置工作。

2 組織體系

2.1 蘇錫通園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簡稱區指揮部)及其職責

當發生或即將發生跨街道級行政區域大范圍氣象災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危害時,根據氣象監測預警信息,管委會成立蘇錫通園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氣象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傊笓]由分管應急工作的黨工委委員擔任,副總指揮由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成員由園區黨政辦、經發局、政社局、公安分局、財政局、資規分局、環境分局、規建局、綜合執法大隊、應急局、人武辦、消防大隊、交警大隊分管負責同志組成。

園區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部署全區較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和救災工作;

2.啟動、調整或終止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

3.向市政府報告災情,視災情請求市政府援助;

4.協調處置與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有關的各類突發事件;

5.視災情可派出現場指揮部或現場工作組承擔區指揮部的其他工作;

6.統一領導、組織受災地區恢復與重建工作;

7.協調民兵參加搶險救災。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黨政辦:負責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應急和救災信息發布工作和輿論引導。負責組織有關媒體對應急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和及時發布氣象災害旅游安全提示、出游預警信息,指導旅游企業做好旅游線路調整和旅游安全工作;協調開放有條件旅游景點作為應急避險場所。

2.經發局:負責氣象災害突發事件處置中的應急物資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大面積停電后的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協調做好生活必需品等救災物資的供應保障工作;協助整頓和規范災后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商貿企業災后恢復經營和市場供應。負責組織協調通信設施、設備,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負責調查核實統計商貿企業的災情。

3.政社局:通知學校做好防災準備工作、檢查安全隱患、發布氣象災害狀況、停止戶外活動及停課等通知;負責做好師生安全防范、應急疏散、心理輔導和災后復學復課等應急處置指導工作;負責受災區域的居民群眾衛生防疫和救治工作,及時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做好災區群眾心理輔導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負責中國籍遇難人員遺體火化等善后殯儀工作;加強高溫時段勞動保障監察;負責及時提供農業災害情況;做好農業災害監測預警工作,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4.公安分局:負責應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或轉移。

5.交警大隊: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做好道路交通疏導工作,確保安全通暢;積極配合做好救援和應急救助工作。

6.財政局:負責安排和調撥應急服務經費并及時下撥、監督使用。

7.資規分局:組織人員重點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巡查、復查工作,督促相關單位采取防范措施。

8.環境分局:共享監測數據。根據霾不同預警等級增加環境執法檢查頻次,監督重點大氣污染排放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

9.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房屋建筑工地、危房等的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停止戶外、高空和高溫作業;對管轄房屋進行維修、加固和管理。協助鎮(街)做好居住在危房、簡易房的群眾撤離或安全轉移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城市市政公用和園林綠化設施應急工作。組織對災區市政公用設施的防護、巡查、搶修和排險,盡快恢復災區供水、供氣;協助做好公園、廣場、綠地等應急避難場所的開放;負責保障應急運力組織,落實所轄公路安全保暢措施,配合交警部門實施交通引導;負責運送應急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組織提供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組織對各涵閘、河道、泵站、水利工程設施調度及安全巡查,發現險情及時排除;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督促使用單位對人防工程等進行全部排查;協助相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

10.綜合執法大隊: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全區掃雪除冰工作;負責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1.應急局:負責聯系南通市氣象局做好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測預報、警報發布,并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氣象服務信息;負責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核和上報工作;組織協調實施增雨、防雹、消霾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組織協調氣象災害發生后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省、市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督促?;?、工貿企業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指導相關單位做好次生災害防御工作。

12.人武辦:負責按管委會要求協調有關力量投入救災工作;協助地方組織受災群眾轉移和安置以及完成分洪滯洪和清障等任務。

13.消防大隊:調派力量先期投入與氣象災害相關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積極做好次生災害處置工作。

其他未列入本預案的部門和單位,根據需要,按照職責做好相應工作。

2.2 蘇錫通園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簡稱區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局,由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

區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執行省、市、區關于氣象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承辦指揮部的各項日常事務和臨時交辦的工作;

3.負責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修改、論證、報批及實施工作;

4.檢查指導鎮(街)及有關部門落實各項應急準備措施;

5.組織協調氣象應急宣傳與溝通工作,根據授權起草發布關于氣象災害應急方面的新聞和信息,起草指揮部的各種命令、通告、公告等文稿;

6.組織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員、工作人員培訓,參加、籌劃、組織和評估有關氣象災害事件的應急演習。

指揮部辦公室依托市級氣象災害應急專家庫為較大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提供分析評估、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等??筛鶕ぷ餍枰?,安排專家參與重大氣象災害的具體應急處置工作。

2.3 應急工作組

當發生一般以上氣象災害時,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實際需要,抽調相關人員設立綜合協調組、搶險救災組、安全保衛組、宣傳報道組、專家咨詢組、后勤保障組等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及成員單位可視不同災種的應急處置需要適時調整。

2.3.1 綜合協調組

由應急管理局牽頭,經發局、財政局、規建局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及時匯總掌握氣象災害發展態勢和災情險情,組織分析研判;部署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工作;緊急下撥救災經費;負責縱向、橫向和各組的綜合協調等工作。

2.3.2 搶險救災組

由應急管理局牽頭,人武辦、規建局、政社局、消防大隊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各類氣象災害的搶險救災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和轉移安置受災群眾;負責搶險、受災傷病人員的救治,組織衛生防疫。

2.3.3 宣傳報道組

由黨政辦牽頭,應急局、政社局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把握輿論導向,加強宣傳力度,更大范圍讓市民知曉防范氣象災害相關知識和應對措施,第一時間發布各類預警信息,提高公眾的防范避險意識;負責組織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宣傳報道,必要時召開新聞發布會。

2.3.4 安全保衛組

由公安分局牽頭,規建局、綜合執法大隊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維護社會治安;負責指揮協調保障道路暢通和交通安全;負責加強供水供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檢查和災害防范,保障生產安全。

2.3.5 后勤保障組

由經發局牽頭,規建局等部門組成。

主要工作職責:組織協調物資保障和應急運輸等工作;負責緊急調撥、管理、分配重要應急物資和救災款物;負責電力、通信、交通等恢復和保障。

2.4 鎮(街)應急指揮機構

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建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針對氣象災害,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對工作。區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指導。

3 監測預警

3.1 監測預報

3.1.1 體系建設

各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完善園區及鎮(街)監測網絡,必要時可以依托相應市級部門,提高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綜合監測能力;加強災害性天氣事件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工作。

3.1.2 信息共享

指揮部辦公室與市氣象部門積極溝通,應及時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并與政社、公安、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規劃建設、應急管理和消防大隊等部門和單位建立相應氣象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

3.2 預警級別劃分

根據各類氣象災害發展態勢,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突發氣象災害發生的緊急程度、影響范圍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綜合預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一般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3.2.1 一級預警

在蘇錫通園區區域內,上級氣象臺監測、預報出現臺風、暴雨、暴雪、干旱、霾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較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

(1)臺風:預計未來48小時將有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將達12級及以上,或陣風達14級以上,并伴有大暴雨以上強降水。

(2)暴雨:過去48小時我區持續出現特大暴雨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大暴雨天氣。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區出現大暴雪,部分地區出現特大暴雪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雪天氣。積雪特別嚴重,對道路、交通等產生嚴重影響。

(4)干旱:我區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出現氣象干旱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5)霾:過去24小時我區已出現嚴重霾,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持續。

(6)氣象及其衍生災害已出現,且造成人員特別重大死亡和經濟特大損失的;氣象預報、預測出現歷史罕見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將可能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特別嚴重影響。

(7)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超出我區處置能力,需要由市政府組織處置的,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Ⅱ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周邊地區時。

3.2.2 二級預警

在蘇錫通園區區域內,氣象臺預報預測出現臺風、暴雨、暴雪、干旱、冰凍、寒潮、大風、高溫、霧、霾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較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

(1)臺風:預計未來48小時將有臺風影響我區,受影響地區影響時平均風力將達10級,或陣風12級以上,并伴有暴雨以上強降水。

(2)暴雨:過去48小時我區出現大暴雨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區出現暴雪,部分地區出現大暴雪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大雪天氣;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我區將出現大暴雪天氣。積雪嚴重,對道路、交通等產生較大影響。

(4)干旱: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5)冰凍(道路結冰):預計未來48小時我區大部地區出現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凍天氣,對道路、交通有嚴重影響。

(6)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我最低氣溫下降16℃以上。

(7)大風:預計未來48小時我區將出現陣風12級以上大風天氣。

(8)高溫:過去48小時連續出現日最高氣溫達37℃及以上,且有地區出現40℃及以上高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7℃及以上高溫天氣。

(9)霧:過去24小時我區大部地區已出現特強濃霧天氣,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持續12小時及以上特強濃霧天氣。

(10)霾:過去24小時我區大部地區已出現嚴重霾,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持續。

(11)氣象及其衍生災害已出現,且造成人員特大死亡和經濟重大損失的;氣象預報、預測出現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將可能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嚴重影響。

(12)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Ⅲ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時。

3.2.3 三級預警

在蘇錫通園區區域內,氣象臺預報預測出現臺風、暴雨、暴雪、干旱、寒潮、大風、冰凍、低溫、高溫、霧、霾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較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

(1)臺風:預計未來48小時將有臺風影響我區,受影響地區影響時平均風力將達8級,或陣風10級以上,并伴有暴雨天氣。

(2)暴雨:過去24小時我區大部地區出現大暴雨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區大部地區出現大雪,部分地區出現暴雪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大雪天氣。有較大積雪,對道路、交通產生影響。

(4)干旱:我區大部地區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5)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我區最低氣溫下降14℃以上,且最低氣溫降至0℃以下。

(6)大風:預計未來48小時我區大部地區將出現陣風10級以上大風天氣。

(7)冰凍(道路結冰):預計未來48小時我區將出現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凍天氣,對道路、交通有較大影響。

(8)低溫:過去72小時我區出現較常年同期異常偏低的持續低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氣溫持續偏低。

(9)高溫:過去48小時我區最高氣溫達37℃,預計未來48小時仍將出現37℃及以上高溫天氣。

(10)霧:過去24小時我區已出現強濃霧天氣,且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持續6小時及以上的強濃霧天氣。

(11)霾:過去24小時我區已出現重度霾,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持續。

(12)氣象及其衍生災害已出現,且造成人員重大死亡和經濟較大損失的;氣象預報、預測出現災害性天氣,將可能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較重影響。

(13)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Ⅳ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時。

3.2.4 四級預警

在蘇錫通園區區域內,氣象臺預報預測出現臺風、暴雨、暴雪、寒潮、低溫、高溫、霧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一般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

(1)臺風:臺風影響我區,受影響地區影響時平均風力將達6級,或陣風8級以上。

(2)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我區大部地區將出現暴雨天氣,且有成片大暴雨。

(3)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我大部地區將出現大雪天氣,且有成片暴雪。有積雪,對道路、交通產生影響。

(4)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我區大部地區最低氣溫下降12℃以上,上述地區最低氣溫降至0℃以下。

(5)低溫:過去24小時我區出現較常年同期異常偏低的持續低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氣溫持續偏低。

(6)高溫:預計未來72小時我區連續出現35℃及以上,且有37℃及以上高溫天氣。

(7)霧:過去24小時我區大部地區已出現濃霧天氣,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持續6小時及以上的濃霧天氣。

(8)氣象及其衍生災害已出現,且造成人員死亡和經濟損失的;氣象預報、預測出現的天氣將可能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有一定影響。

(9)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

各類氣象災害預警分級統計表

災種

級別

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由于各種災害在我區不同地區和不同行業造成影響程度差異較大,鎮(街)、園區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結合以上標準,在充分評估基礎上適時啟動相應級別的災害預警和應急響應。

3.2.5 多種災害預警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各自預警級別分別預警。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未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一定影響時,視情進行預警。

3.3 預警信息發布

3.3.1 發布制度

根據市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區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轉發。

3.3.2 發布內容及途徑

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應結合實際,建立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

3.4 預警準備

鎮(街)、園區各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依法依規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必要的處置工作。預警級別達到規定標準后,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區、本部門和單位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預控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等各項準備工作。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

有關部門應按職責及時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迅速向當地政府或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敏感突發事件信息應在規定時間迅速報告管委會。

4.2 應急響應啟動

按照氣象災害影響程度、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和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未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按照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程度和范圍,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響應級別標準分別與預警級別標準相對應。

4.2.1 Ⅰ、Ⅱ級應急響應

氣象災害紅色、橙色預警信號發布后,區指揮部立即組織成員單位和應急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若已經造成或預計可能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立即向市指揮部報告,申請市級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

4.2.2 Ⅲ、Ⅳ級應急響應

氣象災害黃色、藍色預警信號發布后,或者氣象災害已經在我區造成較大損失,區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成員單位和應急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區指揮部總指揮簽發或授權區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簽發啟動Ⅲ、Ⅳ級應急響應,同時向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3 應急響應行動

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后,各有關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履行相應應急響應職責。各主要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措施具體見附件9.3。

4.3.1 Ⅰ級應急響應

水利、應急等相關部門加強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預報預警,密切監視災害發展態勢并及時通報,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和響應指南組織開展防災巡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報告災情;指揮部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進行集中辦公,加密會商頻率,落實搶險救災救援工作,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按職責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發生情況派出工作組赴各地指導防災救災工作,災區各級政府組織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搶險救災救援,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

4.3.2 Ⅱ級應急響應

應急等相關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和負責人帶班值守,各相關單位加密監測預報預警頻次,密切監視災害發展態勢并及時通報;各有關成員單位實行負責人帶班值守,按職責和響應指南組織開展防災巡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報告災情;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按職責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赴各地指導防災救災工作,災區各級政府組織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搶險救災救援,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

4.3.3 Ⅲ級應急響應

應急等相關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和負責人帶班,密切監視災害發展態勢并及時通報;各有關成員單位實行負責人帶班,按職責和響應指南組織開展防災巡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報告災情;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按職責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3.4 Ⅳ級應急響應

應急等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關注氣象災害發展態勢,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報相關情況;各有關成員單位保持通信聯絡暢通,按職責和響應指南開展防災巡查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4.3.5 分部門響應

氣象災害造成煤電油氣運、重要工業品、通信保障工作出現重大突發問題,由經發(發展改革、商務、工業和信息化)、規建(市政和園林、交通運輸)、通信管理部門分別依據相關預案開展應急響應;造成環境污染事件,引發重污染天氣,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依據《蘇錫通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蘇錫通園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相應預案開展應急響應;引發水旱、臺風災害,由水利部門牽頭依據《蘇錫通園區防汛防旱應急預案》《蘇錫通園區防臺風應急預案》開展應急響應;引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由應急管理部門牽頭依據《蘇錫通園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開展應急響應;引發城市洪澇,由規建部門依據相關預案開展應急響應;影響或涉及農業生產,由政社局(農業)牽頭依據相關預案開展應急響應;造成群體性人員傷亡或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開展應急響應;造成嚴重損失需進行緊急生活救助、造成突發地質災害,由應急管理部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分別按照《蘇錫通園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蘇錫通園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等相應預案開展應急響應;引發生產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火災、特種設備事故和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由應急管理、交警、交通運輸、消防、市場監管、經發局分別依據相關預案開展應急響應;其他部門按照相關預案開展應急響應。

應急管理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加強與市氣象部門溝通,及時獲取天氣監測信息,并組織區相關部門專題會商,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情況隨時更新預報預警信息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

4.4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災害威脅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應急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搶修公共設施,接收分配援助物資等。

4.5 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事發后,區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動員和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和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發生后,災區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

4.6 信息公布

公布氣象災害信息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4.7 應急變更與終止

當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將擴大或減輕,區指揮部應及時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

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變更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響應流程圖見附件9.2。

5 恢復與重建

5.1 制定規劃和組織實施

區有關部門制定恢復重建規劃,盡快組織修復受損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5.2 調查評估

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應對處置工作的科學性,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區應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

5.3 征用補償

建立區級氣象災害應急征用補償制度,并建立相關專項資金。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依法給予補償或做其他處理。

5.4 災害保險

鼓勵公民、企業事業單位積極參加與氣象災害事故相關的政策性保險及商業保險。災害發生后,保險機構要及時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宜,保險監管機構要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監管工作。

6 應急保障

6.1 隊伍保障

園區有關部門,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應加強自然災害救援、消防救援、陸地搜尋與救護、水利工程應急搶險和?;肪茸o、醫療衛生救援等專業搶險救災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經常性開展協同演練,提高共同應對氣象災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電、燃氣等生命線工程設施產權單位、管理或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搶險搶修隊伍建設。

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應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層搶險救災隊伍,加強日常管理和培訓。

鎮(街)、園區各有關部門要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依托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社區建立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形成廣泛參與應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

6.2 資金保障

建立健全與氣象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保障機制,將氣象災害救助資金和氣象災害救助工作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算。

6.3 物資保障

區防災減災部門應按規范儲備重大氣象災害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管理和生產能力保障有關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應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采購、調運機制。

6.4 交通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火車、船舶等交通運輸工具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暢通。

公安和交警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做好災區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務群眾等工作。

6.5 通信保障

經發局應組織指導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及時采取措施恢復受損通信線路和設施,做好災區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7 監督管理

7.1 表彰與責任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在氣象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2 宣教培訓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做好氣象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各界主動獲取預警信息的意識,提高社會公眾避險自救互救的能力。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并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需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管委會批準后實施。

8.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 附件

9.1 名詞術語

臺風: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熱帶氣旋系統,其帶來的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常引發洪澇、風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暴雨: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或以上,可能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按降水強度分為暴雨、大暴雨和特大暴雨三級:暴雨為24小時降水量50~99.9毫米之間;大暴雨為100~249.9毫米之間;特大暴雨為250毫米及以上。

暴雪: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10毫米或以上的固態降水,可能對農業、林業、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按降雪強度分為暴雪、大暴雪和特大暴雪三級:暴雪為24小時降雪量10~19.9毫米之間;大暴雪為20~29.9毫米之間;特大暴雪為30毫米及以上。

寒潮:指強冷空氣的突發性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林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大風:指平均風力大于6級、陣風風力大于7級的風,可能對農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筑設施、施工作業等造成危害。

低溫:指氣溫較常年異常偏低的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林業、能源供應、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溫:指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林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林業、航運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按照降水量距平百分率可以將氣象干旱分為五級。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干旱等級劃分表

等級

類型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月尺度

季尺度

年尺度

1

無旱

-40<Pa

-25<Pa

-15<Pa

2

輕旱

-60<Pa≤-40

-50<Pa≤-25

-30<Pa≤-15

3

中旱

-80<Pa≤-60

-70<Pa≤-50

-40<Pa≤-30

4

重旱

-95<Pa≤-80

-80<Pa≤-70

-45<Pa≤-40

5

特旱

Pa≤-95

Pa≤-80

Pa≤-45

雷電:指發展旺盛的積雨云中伴有閃電和雷鳴的放電現象,可能對人身安全、建筑、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指由冰晶組成的固態降水,可能對農業、林業、人身安全、室外設施等造成危害。

冰凍:指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林業、交通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龍卷風:指一種強烈的、小范圍的、伴隨著高速旋轉的漏斗狀云柱的強風渦旋,其中心附近風速可達17級以上,對建筑物、地面設施、樹木以及人生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霧: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水平能見度降低至1000米以下的天氣現象,可能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按照能見度分為大霧、濃霧、強濃霧和特強濃霧四級;大霧為能見度大于等于500米且小于1000米;濃霧為能見度大于等于200米且小于500米;強濃霧為能見度大于等于50米且小于200米;特強濃霧為能見度小于50米。

霾: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塵粒、煙?;螓}粒使水平能見度降低10千米以下的天氣現象,可能對交通、環境、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按照能見度將霾預警分為輕微霾、輕度霾、中度霾、重度霾和嚴重霾五級:輕微霾為能見度5~10千米;輕度霾為3~4.9千米;中度霾為2~2.9千米;重度霾為1~1.9千米;嚴重霾為小于1千米。


9.2 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響應流程圖

微信圖片_20230427141822.png

9.3 防范應對氣象災害各主要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措施(附表1-14)

附表1 臺風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應急響應

等 級

Ⅳ級、Ⅲ級

Ⅱ級

Ⅰ級

應急、涉災部門

跟蹤市氣象部門發布臺風動態,及時發布臺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增加預報發布頻次

教育部門

指導學校做好防臺準備、暫停室外教學活動

督促學校做好防臺應急準備、停止室外教學活動,落實在校(園)學生(兒童)的安全防范措施

公安、交警部門

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保護

組織警力,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及時處置因臺風引起的交通事故

負責災害事件發生地的治安管理工作;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

自然資源和規劃

部門

通知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

組織人員重點巡查地質災害隱患點,采取防范措施

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開展應急調查,協助當地政府采取應急措施

住房和城鄉建設

部門

督促施工單位根據臺風等級,嚴格按照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程做好防臺工作;通知有關單位和業主對設置的露天廣告牌、圍板、棚架、臨時搭建物采取加固措施

交通運輸、海事部門

協助公安部門規劃應急交通管制線路

組織運送救援人員、受災人員、救援設備、救災物資等;通知相關水域水上作業和過往船舶應當回港避風(海事);加固港口設施防止船舶走錨、擱淺和碰撞;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搶修因臺風災害損壞的公路交通設施

回港避風的船舶要視情況采取積極措施,妥善安排人員留守或者轉移到安全地帶;組織、指揮、協調修復受災中斷的公路、橋梁、隧道和其他受損壞的重要交通設施

水利部門

通知各河道、涵閘、泵站等管理單位做好防御臺風準備

組織對各河道、泵站、排水設施等的安全巡查,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根據險情,動員相應的社會力量,加強抗臺風搶險隊伍,及時排除因臺風造成的險情

農業農村部門

提醒種植、畜牧和水產養殖業主等做好防臺風準備

指導種植、畜牧和水產養殖業主等采取防臺風措施

種植業、水產業、畜牧業等要積極采取防臺風措施,動員農戶搶收成熟瓜果和防護低洼地帶的作物

衛生健康部門

加強疫情監測和預警,及時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

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的準備。通知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做好防臺風的安全工作

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高危行業、企業落實防臺風工作

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參與、協調臺風引發的災害事故搶險、救災工作

文化和

旅游部門

宣傳臺風可能對游客的不利影響及對策

督促、協助旅游景點疏散游客

協助做好受災旅游景點的救災工作

人武辦


進入緊急搶險救災狀態,對災害現場實施救援

供電、供水、供氣等基礎設施營運單位

及時收聽、收看臺風信息

關注臺風最新動態,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設施損壞

迅速組織調集力量,搶修受臺風侵襲損毀的設施

鎮(街)

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帶、各類危舊住房、廠房、工棚、臨時建筑的人員注意防臺風,并組織檢查安全隱患

撤離轄區范圍河邊窩棚內的臨時居住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危坡、危墻、危房的監測

對居住在確有安全隱患的各類危舊住房、廠房、工棚、臨時建筑的人員,尤其是臨近山坡的臨時建筑中的人員組織撤離并安置


附表2 暴雨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應急響應

等 級

Ⅳ級、Ⅲ級

Ⅱ級

Ⅰ級

應急及相關涉災部門

關注氣象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增加預報發布頻次;開展強暴雨影響分析研判,并向有關部門滾動通報相關情況

教育部門

指導學校做好防雨準備、暫停室外教學活動

督促學校做好防雨防洪準備、停止室外教學活動,落實在校(園)學生(兒童)的安全防范措施

公安交警部門

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保護

組織警力,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工作;限制重要路段車流車速,及時處置因暴雨引起的交通事故

負責災害事件發生地的治安管理工作;必要時實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住房和城鄉建設

部門

督促施工單位根據暴雨等級,嚴格按照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程做好防暴雨工作;組織檢查公共場所積水情況和因暴雨造成的水毀設施,并配合及時修復

自然資源和規劃

部門

通知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

組織人員重點巡查地質災害危險點,采取防范措施

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開展應急調查,協助當地政府采取應急措施

交通運輸

部門

協助交警部門規劃應急交通管制線路,確保氣象災害事件發生時交通安全通暢;督促公路機構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組織運送救援人員、受災人員、救援設備、救災物資等;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搶修因災害損壞的公路交通設施

組織、指揮、協調修復因受災中斷的公路、橋梁、碼頭、內河航道和其他受損壞的重要交通設施

水利部門

通知各河道、涵閘、泵站等管理單位做好防御暴雨準備

加強抗洪搶險隊伍,組織對各河道、泵站、排水設施等的安全巡查,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根據險情,動員相應的社會力量,加強抗洪搶險隊伍,及時排除因洪水造成的險情

農業農村部門

動員農戶搶收成熟瓜果、蔬菜和防護低洼地帶的作物

文化和

旅游部門


督促、協助旅游景點疏散游客

協助做好受災旅游景點的救災工作

衛生健康部門

加強疫情監測和預警,及時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

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的準備;通知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做好防暴雨的安全工作

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高危行業、企業落實防暴雨工作

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參與、協調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消防、人武辦


進入緊急搶險救災狀態,對災害現場實施救援

供電、供水、供氣等基礎設施營運單位

及時收聽、收看暴雨信息

關注暴雨最新動態,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設施損壞

迅速調集力量,組織搶修水毀設施

鎮(街)

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帶、各類危舊住房、廠房、工棚、臨時建筑的人員注意可能出現的水浸、房屋漏雨等情況,并組織檢查安全隱患

撤離轄區范圍山邊、河邊窩棚內的臨時居住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危坡、危墻、危房的監測

對居住在確有安全隱患的各類危舊住房、廠房、工棚、臨時建筑的人員,尤其是臨近山坡的臨時建筑中的人員組織撤離并安置


附表3 暴雪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應急響應

等 級

Ⅳ級、Ⅲ級

Ⅱ級

Ⅰ級

應急及相關涉災部門

密切關注市氣象部門監測預報,及時在區內發布暴雪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增加預報發布頻次

教育部門

指導學校做好防雪災準備、暫停室外教學活動

督促學校做好防雪災準備、停止室外教學活動,落實在校(園)學生(兒童)的安全防范措施

公安交警部門

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保護;及時處置因暴雪引起的交通事故

組織警力,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工作;限制道路車流車速,及時處置因暴雪引起的交通事故

負責災害事件發生地的治安管理工作;必要時實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交通運輸部門

協助交警部門規劃應急交通管制線路,確保氣象災害事件發生時道路交通安全通暢;督促公路部門和收費公路經營單位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組織運送救援人員、受災人員、救援設備、救災物資等;督促公路部門和收費公路經營單位搶修因災害損壞的公路交通設施

組織、指揮、協調修復受災中斷的道路及內河航道及其它受損壞的重要交通設施

農業農村部門

組織種植業主做好防雪災、防凍害及采取其他有效防御措施

文化和

旅游部門


督促、協助旅游景點疏散游客

協助做好受災旅游景點的救災工作

衛生健康部門

采取措施保證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

組織搶救受災傷病員,開展衛生防疫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

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為進入緊急避難場所人員提供必要的防護措施;通知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做好防雪的安全工作

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為進入緊急避難場所人員提供必要的防護措施;督促高危行業、企業落實防雪工作

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為進入緊急避難場所人員提供必要的防護措施;參與、協調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街道、老洪港

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轄區內雪災防御、積雪清理及災害救援工作

綜合執法大隊

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全區掃雪除冰工作;對機關、企事業單位包干路段清理積雪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各街道、老洪港宣傳發動、監督檢查沿街、沿路各單位按照市容環衛責任的要求,落實掃雪除冰工作

消防、人武辦


進入緊急搶險救災狀態,對災害現場實施救援

供電、供水、供氣等

基礎設施

營運單位

及時收聽、收看暴雪信息

關注暴雪最新動態,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設施損壞

迅速調集力量,組織搶修損毀設施

鎮(街)

通知、組織轄區內單位、居民等清理積雪,要求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壓的臨時搭建物,并組織檢查


附表4 寒潮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應急響應

等 級

Ⅳ級

Ⅲ級、Ⅱ級

應急及相關涉災部門

關注市氣象部門的監測預報,對寒潮影響開展分析評估

自然資源和規劃

部門

密切關注管轄海域風暴潮和海浪發展動態,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農業農村

部門

指導種植業和畜牧水產養殖業主做好防寒措施

種植業、水產業等要積極采取防霜凍、冰凍、加暖、加蓋和防大風措施。部分作物可以提前收獲上市

衛生健康部門

加強疫情監測和預警,及時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

采取防寒救助措施,避寒場所開放

海事

采取措施,提醒水上作業的船舶和人員做好防御工作,加強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監管

林業

部門

對樹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對樹木、花卉采取緊急防寒防凍措施

鎮(街)

組織實施本轄區各項防寒、救援工作


附表5 大風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應急響應

等 級

Ⅲ級

Ⅱ級

應急、涉災部門

關注氣象臺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

教育部門

根據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學校做好課程調整準備,避免在突發大風時段上學放學或開展教學活動

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執法

部門

提醒有關單位對設置的露天廣告牌采取加固措施;對露天廣告牌及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樹木等的安全性進行巡查,并采取加固措施

安排專人對露天廣告牌及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樹木的安全性進行排查,并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時拆除有安全隱患的設施

交通運輸、海事部門

通知相關水域水上作業和過往船舶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回港避風或者繞道航行等(海事);加固港口設施防止船舶走錨、擱淺和碰撞(交通)

通知相關水域水上作業和過往船舶應當回港避風(海事);加固港口設施防止船舶走錨、擱淺和碰撞;回港避風的船舶應視情采取積極措施,必要時停止作業;妥善安排人員留守或轉移到安全地帶;督促運營單位暫停運營、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農業農村

部門

提醒種植業和水產養殖業主等做好防風、防火準備工作

指導種植業和水產養殖戶等,采取一定的防風、防火措施

衛生健康部門

做好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組織搶救受災傷病員,開展衛生防疫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

為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電力、通信

部門

監控架空的電力和通信線路,確保安全;及時搶修損毀線路

對于架空的電力和通信線路進行嚴密監控,并事先進行加固;及時搶修損毀線路

房管部門

根據風災風險評估結果和風力預報情況,負責轉移危險地帶和防風能力不足危房內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風

鎮(街)

組織實施本轄區各項防御、救援工作


附表6 低溫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應急響應

等 級

Ⅳ級

Ⅲ級

應急及相關涉災部門

關注市氣象臺的監測預報,及時發布低溫預警信息及相關防御指引并根據事態發展適時變更預警信息

農業農村部門

組織對農作物、水產養殖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衛生健康部門

采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組織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


附表7 高溫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應急響應

等 級

Ⅳ級

Ⅲ級

Ⅱ級


應急及相關涉災部門

關注市氣象臺的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高溫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增加預報發布頻次;對高溫影響開展分析評估


教育部門

各學校做好師生防暑降溫工作

停止舉行戶外教學活動

通知中小學、幼兒園調整課程,直至停課。落實在校(園)學生(兒童)的防暑降溫措施


公安、交警部門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防止車輛因高溫造成自燃、爆胎等引發的交通事故

負責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地的治安管理工作


民政部門

指導各地民政部門做好低保戶、特困供養人員高溫預防工作


交通運輸

部門

對各交通物流企業、單位加強指導和組織,采取防暑降溫保護措施

提示道路作業單位,合理安排戶外作業;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應采取防護措施

停止戶外、道路路面作業


住房和城鄉建設

部門

建筑、施工等露天作業場所要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發生人員中暑

督促各建筑施工單位合理安排戶外作業

建議建設單位停止戶外、高空作業


水利部門

采取措施保障生產用水

采取緊急措施保障重點生產



市政園林及供水

部門

采取措施保障生活用水

采取緊急措施保障生活用水

確保居民生活用水


農業農村部門

對農作物、畜禽采取防高溫保護措施

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作物、畜禽的影響

加強對農作物、畜禽防暑防曬應對措施的指導


文化和

旅游部門

對旅游景點、飯店和旅行社加強監管,督促采取防暑降溫措施

采取措施,建議某些戶外旅游項目暫時停止開放

關閉戶外旅游場所


衛生健康部門

做好高溫天氣健康宣傳教育

做好中暑患者的醫療救治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

監督各成員單位,加強高溫條件下安全生產管理;通知各地做好高溫預防工作,注意防暑降溫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加強勞動保障監察


消防部門


特別注意因電器超負荷引起火災的危險,告誡市民注意防火


電力部門

防范因用電量過高,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設備負載大而引發故障

采取錯峰用電措施,保障用電供給和安全


鎮(街)

配合民政等相關部門,積極救助困難戶、老弱人員;在轄區內廣泛宣傳防高溫中暑常識



附表8 干旱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應急響應

等 級

Ⅲ級

Ⅱ級

I級

應急部門

及時發布干旱預警信息及相關防御指引;了解干旱影響并進行綜合分析

水利部門

加強旱情、墑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工作

衛生健康部門

防范和應對干旱災害天氣可能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農業農村部門

指導農牧漁業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

應急管理部門

落實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負責因旱災導致缺水缺糧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供電部門

加強抗旱電力保障


附表9 冰凍(道路結冰)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應急響應

等 級

Ⅲ級

Ⅱ級

應急、相關涉災部門

關注市氣象臺的監測預報,適時進行災情會商

交警部門

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

綜合執法部門

組織力量做好城市道路和橋梁除冰掃雪工作

交通運輸

部門

通知做好車輛防凍工作,提醒車輛減速行駛

農業農村

部門

組織對農作物、水產養殖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衛生健康

部門

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

應急管理

部門

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供電部門

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

供水、供氣等營運單位

做好供水、供氣等系統防冰凍措施


附表10 霧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應急響應

等 級

Ⅳ級

Ⅲ級

II級

應急部門

關注市氣象臺的監測預報,對造成重大災害的大霧影響開展分析評估

教育部門

及時轉發氣象信息,指導學校落實大霧天安全防范措施

及時轉發氣象信息,指導學校落實大霧天安全防范措施,告知學生及家長大霧天安全注意事項,妥善安排校(園)內的學生和兒童活動,減少或取消室外教學活動

及時轉發氣象信息,指導學校落實大霧天安全防范措施,告知學生及家長大霧天安全注意事項,取消所有室外教學活動;必要時,可調整課程,直至停課

交警、交通運輸部門

發布有關道路動態信息,提醒駕駛員放慢行駛速度、開啟亮霧燈、近光燈及尾燈等,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限制道路車流、車速;對客運站、港口碼頭交通采取分流和管制措施

視情對客運站、港口碼頭、市內交通采取分流和管制措施

海事部門

向水上船舶和水上、水下作業單位發布信息,提醒落實安全措施

必要時采取限航、停止作業、內河停航措施

衛生健康

部門

做好霧災害天氣健康宣傳教育

做好患者的醫療救治工作

電力部門

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附表11 霾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應急響應

等 級

Ⅲ級

Ⅱ級、Ⅰ級

生態環境部門

關注監測預報,對造成重大災害的霾影響開展分析評估

教育部門

及時發布霾預警信息,指導學校做好防御霾危害的相關工作,減少學校室外活動

及時發布霾預警信息,督促學校落實防御霾危害的相關措施,及時調整課程教學,取消所有室外活動

交警、交通

運輸部門

通過城區主要路口的電子屏幕及交通信息服務短信平臺,向駕駛員發布有關道路動態信息,提醒自覺放慢行駛速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生態環境部門

加強環境監測;

加強環境監測;根據環境監測和預報,采取相應措施

衛生健康部門

做好霾災害天氣健康宣傳教育

做好患者的醫療救治工作


附表12 雷電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預警信號

雷電監測防御信息

應急及相關涉災部門

關注市氣象臺的監測預報;重大災害發生后,及時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災情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

教育部門

指導學校停止露天體育課和升旗等教育教學活動;加強學校防雷電安全教育

交警部門

組織警力上街巡查,疏導道路交通;處置因雷擊事件造成的交通事故;通過電臺向司機提示交通堵塞路段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組織道路橋梁、路燈巡查,及時組織人員修復被雷電擊壞的路燈等市政設施,疏通排水管道;通知綠化人員停止戶外作業

交通運輸

部門

向雷電發生地域的交通單位發出停止戶外高空作業的通知;提示提防雷雨大風

文化和

旅游部門

通知旅游景點停止戶外娛樂項目

衛生健康

部門

組織做好雷電傷亡人員救護和傷亡人員統計工作

農業農村

部門

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應急管理

部門

協助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做好防雷電的安全生產工作;督促高危行業、企業落實防雷電工作;參與、協助做好雷擊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消防部門

應急處置因雷擊事件造成的火災

供電部門

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故障和險情

鎮(街)

組織協調對傷亡人員和災情展開救助;報告人員傷亡事故和災情救助情況


附表13 冰雹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預警信號

冰雹監測防御信息

應急及部相關涉災部門

關注監測預報;重大災害發生后,及時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災情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

農業農村部門

做好防冰雹應急工作和雹災發生后的救災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

做好雹災發生后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附表14 龍卷風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

預警信號

龍卷風監測防御信息

應急及相關涉災部門

重大災害發生后,及時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災情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

農業農村部門

做好龍卷風災后應急救助工作,幫助農戶恢復生產

衛生健康部門

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

做好災害發生后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政策解讀: 《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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